首页>>疾病防控>>结核病防治

结 核 的 诊 疗 流 程
什么是结核病
   

1.早期:已经确诊的排菌肺结核,应及早进行治疗,这样除有利于病变修复,更重要的是可减轻

对亲属和周围健康人群的传染。

2.联用:选择两种以上抗结核药物组成化疗方案,联合治疗可保证治疗效果,并延缓和防止结核

菌产生耐药而导致化疗失败。

3.适量:药物剂量过小不能杀灭细菌且易产生耐药性,但剂量过大则易发生毒副作用而中断治疗

.因此,必须遵照医嘱坚持服用规定剂量药物才能完成预定疗程,确保疗效.

4.规律:在规定疗程内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次数相同隔时间用药,尽量避免漏服或中断

服药.

5.全程:按要求完成规定疗程(一般为6个月).若疗程未满停药,会使治疗失败或造成复发.

但超过疗程无限期用药,不但不能提高疗效,且易产生毒副作用并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.

结核菌是如何传播的
结核病的易感易发因素
全球结核病现状及我国的结核病疫情
结核病的历史与现状
肺结核的临床表现
肺结核的诊断方法
几种常用抗结核病药
治疗结核病的五项原则
怎样预防肺结核传染
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分类标准
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(2001-2010年)

版权所有:扎兰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与免责声明


扎兰屯市疾控中心信息中心 内容管理与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 1024*768 分辨率,IE6.0以上浏览器
地址:内蒙扎兰屯市成吉思汗路兰天小区疾控综合楼 邮编:162650 电话:0470-3213219 邮箱:nishiwodeqidai@163.com